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透露,最高法院将就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标准,作出指导意见,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那么法院判决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理,也就是咱们俗称的“花钱买刑”。这事也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花钱买刑”到底合适么?网友们也形成了正反不同的观点。反对者网友“激情”认为,个人财富多少与对社会规则的准从程度无关,“花钱买刑”违背公平原则;网友“金属冰凌”认为,花钱买刑可能助长有钱人“大不了花钱买命”的心理,要慎重;网友“麻花”则指出,有钱可以获轻刑是对法律基本原则的践踏,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的原则;不过,也有不少赞同的观点,网友“超级路易”认为,“花钱买刑”有生存空间,只要秉承照顾受害人权益、兼顾社会效果的宗旨,还是可行的;网友“穿舞鞋的兔子”认为,刑事和解强调被告人取得被害人的真诚谅解,有助于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也有助于犯罪者的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