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动车司机朋友们,需要注意下面这条消息了,如果您家里的车还有养路费和通行费没有缴清,那您最好在月底前补缴,否则不但会影响到您日后验车,而且还会被加收滞纳金。
3月19日,记者来到位于河东区新开路的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稽二所,现场看到,来补缴养路费和通行费的人还真是不少,挤满了整个大厅。工作人员介绍说,在本市相继停止征收养路费和通行费后,有关部门规定了最后的补缴日期为今年的3月31号。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来缴费的人明显多了起来,现在基本每天都要办理近万笔业务。不过,因为缴费的手续都比较简单,基本四五分钟就能办完一笔。
(采访)天津市通行费征收办公室征稽科科长齐兆仁:旧车缴费只要提供完整的车辆牌照号就可以办理,新车因为需要采集缴费义务人的信息,需要采集车辆的相关信息,必须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者是车辆产权证。
由于目前市区内部分缴费网点已经撤销,现在如果您要在市区补缴,只能到位于华苑产业园区的征稽六所和河东区的征稽二所办理,至于市区外的各个区县车辆所有人,可以到当地的征稽所办理。而在3月31号之后,征稽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始进行清欠工作。
(采访)天津市通行费征收办公室征稽科科长齐兆仁:从4月1号开始凡是欠缴公路规费的缴费义务人,在办理车辆补费的同时我们是要加征滞纳金的,滞纳金是按照5‰的比例征收的,但同时是对欠费的月数累计的,另外,在办理车辆年检过程当中是要查验通行费缴纳的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