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文件,对86种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全面规定。
在这86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中,有48种是新制定或经过补充完善的。根据规定,可以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经济犯罪有:(有意“花”假币400张)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达到4千元以上或数量在400张以上的,(骗贷达到100万元)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吸储最低20万元)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元)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等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同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也应予以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