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广东省颁布条例,大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但是在《条例》实施后的三个多月以来,真正给实习大学生支付报酬的单位少之又少,《条例》流于一纸空文。是执行力度不够,还是条例本身存在不合理性?关于大学生实习报酬,支持者认为,大学生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而反对方则认为,大学生实习不但不能给用人单位创造价值,甚至需要用人单位付出额外的培训费用。到底孰是孰非呢?
清华大学教授丁兆林认为,“你在学校学习给学校交钱,在企业实习为什么不给企业交钱呢”;时事评论员郭松民说,“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争取我们的权利”;媒体策划人朱煦为什么要对全体大学生说,“如果你们抱着自己的劳动有价值的心态去实习,你们从起点就错了”;中国轻工投资协会副秘书长赫然为什么要主张,“应该抱着不给钱也要做的心态去实习”。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争论在《先行一步》中激烈进行。
《大学生实习该不该给报酬?》6月27日晚上8点30分,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T1)播出。
播出时间:天津一套滨海频道 2010年6月27日(周日) 20:30首播,2010年6月28日(周一)00:00、6月28日(周一)11:15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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