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
据介绍,“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随后,该工程又被分包: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公司和中航铝门窗公司进行施工。
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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