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统一的《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从12月20日起推行使用。
新合同对新车的修理、更换、退货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约定。从细节上更加倾向于消费者。比如,明确了在车辆使用一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种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二次,仍未排除故障,购车者有权要求退车。由于质量问题,使车辆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天;或累计修理五次以上仍不能正常行驶,销商商应负责为消费者换车或退车。新合同如此倾向消费者,购车者心情自然不错。
虽然消费者大多对新合同细则表示赞同,但更多人还是担心新合同恐怕很难执行,并且缺乏严格的政府监管。那么,20号,新合同就要开始推行,经销商是否已经准备更换合同了呢?
(采访)东风本田永濠经销店销售经理焦新影:没有接到通知。
(采访)北京现代鸿通经销店销售副经理张健:没有听说。
走访了多家4S店后,记者发现,所有的经销商都表示没有听说新合同推行的消息。而目前购车者所签订的,也都是各经销代理商与不同汽车厂商共同拟定的合同文本,很明显,更倾向于经销商自己。
(采访)东风本田永濠经销店销售经理焦新影:目前都是我们自己的,新合同对经销商约束更加严格。
以往,消费者买车只能被硬性填写经销商拟定的合同,可后期出了问题就发现鉴定无门、维权成本高、解决过程漫长、退车换车难等一系列困难。在过去一年中,召回事件不断发生,但如何界定车辆所出故障是否需要召回,也成为汽车厂商的矛盾。而这更详细的规定,显然更给力,消费者举证也更方便。但经销商是否认同,会不会主动采用新合同,还是个问题。
(采访)北京现代鸿通经销店销售副经理张健:认为麻烦,对自己不利。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汽车销售全国示范文本正在深圳及台州两地试点,今年年底前经过调研后,明年也有望在更多地方推广。显然,新合同推行还是需要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和监管,否则只能在销售方的强势之下,最终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