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消息: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天津市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
《办法》明确,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以比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以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此外,《办法》鼓励用人单位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发挥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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