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东丽区雪优花园小区配套公建原本规划用途是托老所、老年食堂等,现在却成为了幼儿园和汽车养护中心,社区配套公建规划使用功能可以随便改吗?上月底,本台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报道,报道播出后,相关部门就配套公建的产权性质及规划功能变更、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到底如何?来听记者管春蕾的报道:
雪优花园里的这两栋社区配套公建都是三层小楼,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位于小区8号楼、9号楼中间以及12号楼和13号楼中间,几年前入住小区的时候,配套公建还没投入使用,社区居民赵大爷从开发商那得知,它们的规划用途是托老所、老年食堂。可后来,规划的托老所变成了幼儿园,占了单独的一栋,另一栋由一家汽车维修养护中心和居委会共用。
赵大爷认为,社区配套的公建设施用途不能随意变更,而且应该遵循公益性的原则,不能有营利性的经营行为。
(录音: 这产权到底是谁的?开发商说是我们业主配套的老年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还有老年保健室,公益性的,现在成营利性的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雪优花园小区的这两栋配套公建产权既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建设完成后要无偿交给政府的非经营性公建,是为满足购房人生活需求而必须建设的限定用途配套用房。也就是说,这两栋配套公建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应该由政府来使用。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两栋社区配套公建是由华明街道办事处对外出租的,华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赵婕表示,这两栋配套公建当初是由东丽区住建委牵头、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完成后移交给街道办的,三方签署了移交协议,街道就拥有了配套公建的使用权。
可依据2014年本市发布的《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规定,区县非经营性公建接收单位应当按照房屋使用证书上标注的房屋使用用途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此,赵捷解释说:
(录音:赵:我们区里也出了一个盘活资产,支持街道、园区加快盘活资产的指导意见。支持这种盘活资产的(使用),这个就是说是可以的。)
赵婕同时表示,社区配套公建规划功能的变更,街道也做了一些实际调研,当时雪优花园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并不大,后来随着社区入住率的不断提高,街道办事处在雪优花园小区旁边的社区里,规划了老年食堂等为老服务的设施。对于社区公建规划功能的变更,他们确实没有办理相关审批和变更使用功能的手续。
(记者:支持盘活资产是可以不经过变更的手续吗!
赵:变更用途的确实是我们没办相应的手续,指导意见没明确说要非得变更!说如果变更的话,他必须要有产权证。等于开发商的产权证它是没办下来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东丽区住建委配套办一位姓郭的科长,他向记者解释了建设单位产权之所以未办理的相关情况:
(录音:当年公建管理和税务管理是有政策上矛盾的,非经营性公建原则上开发企业建设无偿移交给政府,从税务部门是需要交纳税,开发企业不认同。现在区里基本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开发企业也在办理相关手续。)
赵婕表示,后续,他们会主动联系开发商,督促其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将规划功能变更的手续一并补齐。此外,对于群众提出的非经营性公建存在营利性经营行为的质疑,赵婕表示,街道收取的租金统一上交街道财政,同时实现收支两条线,资金也都用于了公建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就这些内容他们会向社区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录音:我们下一步就是说联系开发商,让他赶紧完成产权备案,然后等他报下来,我们区里相关的手续也就完成了,我们也积极跟区里对接。该走手续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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