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交易合同,一直以来,二手车交易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评估随意性大、卖车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一部《二手车买卖合同》,现在合同的示范文本已经公示出来了,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国家工商总局的这部合同文本分为使用说明、合同正文、车辆状况说明等几个部分。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如果卖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车人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记者注意到,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很广,而且对很多细节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状况说明书,也就是车辆信息表,其中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是否出过事故等等详细情况。而现在,我市二手车在交易时,交易双方只是签订一份由双方协商拟定的简单协议。
(现场)记者郭嘉:我手里拿的这份协议书,就是目前我市大多数二手车交易公司所使用的合同,我们注意到,协议中只是交易对车型、车牌照号、交易双方的责任作了简单的说明,并没有逐条细化责任,与新推出的全国性示范文本相比有很多的不足。
(采访)二手车高级鉴定评估师 赵明静:目前天津市没有统一的合同,咱们只能自己制定,肯定不完善,这样就容易出现纠纷,如果卖的时候没有查出来,即使后来发现了,买主也很难去向卖家追究责任。
记者注意到,工商总局的这份合同示范文本,对二手车交易中的一些敏感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让买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不过一些汽车经销商表示,如果买卖双方不提出,公司可能不会使用新合同,因为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毕竟这份合同文本只是推荐性质的。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工商部门,他们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具体通知,但这份合同的确可以解决二手车行业目前存在的交易行为不规范、评估随意性大、售后服务无法跟上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