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公路上的收费站是越来越多,乱收费的现象非常严重。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我们每一个出行者的切身利益。而从10月1号起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将有效地改善这种状况。
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而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时间如果超过收费期限的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
除此之外,新办法还规定,在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时,不得将一个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项目分成若干段转让收费权,并且不得将收费公路权益项目与非收费公路权益项目捆绑转让,以及将政府还贷公路权益无偿划转给企业法人。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利于对此前公路乱收费现象进行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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