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日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公积金贷款利率有所下调,担保费补贴范围也相对扩大。
首付比例调整后,使用公积金新规定为: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购买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首付款仍为30%。同时,对于去年5月实施的担保费补贴政策,从只面向定向销售经适房职工的范围,扩大到包括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范围,补贴额度为担保费的50%。此外,由于央行刚刚再次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因此,以个人贷款60万,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后职工每月可少还97.51元,30年可节省3万5千元左右。
(购商品住房首付不低于两成 补贴额度为担保费五成 60万贷30年少还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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