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引发社会关注
房地产业内对于物业税的讨论已经有多年时间了,近期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将物业税的开征研究工作落实到了具体的权力部门,讨论了几年之久的物业税终于走向了实质性阶段。
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T1)《聚焦房地产》栏目对于物业税的征收政策进行了全程关注。并分别在《专家论势》、《楼市风向标》等板块中予以了专题分析。
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只是叫法不同。在中国,有专家将物业税简单解释为“把本来一次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分成70年来收”。征收物业税的直接结果就是商品房价格下降。
对于征收物业税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起征基本单位家庭如何定义
举例来说,一个拥有90平方米住宅的三口之家,按每人30平方米的合理住房标准计算,三口人减扣90平方米之后,实际需交税额是零。
(二)物业税的扣减点
人均30平方米是小康住房标准,那么保障性住房的扣减标准又该是多少?最近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户型已经明显缩小,那么最终物业税的扣减标准究竟如何?
(三)人均房地产面积如何计算
如果全国统筹,有一套房要交物业税。如果不搞全国统筹,许多人在多个城市炒房将无法受到税收的调节。
(四)物业税的征收比例
比例小了,没有制约作用;比例大了,显然又不合适,征收多少才合适?
针对百姓们关注的几个话题,《聚焦房地产》栏目采访了多方专家。多数房地产专家的意见是,物业税的开征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在今年年内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不过,虽然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但物业税的征收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也并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就如同饱受诟病而最终开始实施的“蓝印户口政策”一样,物业税很可能率先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征收。而对于那些正在观望政策进一步出台的购房者来说,可以根据自己对于房子的刚性需求程度进行选择。
随着物业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聚焦房地产》将继续跟踪政策的进展情况,为广大观众的买房置业提供有益参考。(滨海频道邵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