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继续我们的315特别报道,今天来和您聊聊房子。房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属于大额消费,因此对房产合同也就格外注意。可是最近,购房人王女士却正在为自己的房子着急上火,原因是她陷入了购房合同的“豪华陷阱”,到底怎么回事,我们赶紧看看。
2006年年底,王女士花了130万,在河西区买了一套180平米的精装修房子,可到了交房入住的时候,王女士才发现,开发商给她的这套房子,和自己想象的房子大相径庭。
(采访)购房人王女士:我被开发商给骗了,我举两个例子,一个是电梯一个入户门,原来合同里面明明约定的是高档高速的电梯,然后门是高档入户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与它的承诺一点都不一样。
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他们住的所谓精装的房子,与买房子时候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和合同承诺根本不相符。高档高速电梯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经常出问题的普通电梯;豪华进口三防门更是没见着,取而代之的隔音效果极差的防盗门,豪华装修下的首层大堂,却到处都是裸露的消防栓和破损的墙面。
(采访)购房人王女士:在购房之前销售人员曾经带我们去样板间里参观的时候,一直承诺说你们将来买的这个房子,附属设施与你们参观的样板间里面的这些设施这些标准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在合同附件里面也有相应的约定。
按说合同里白纸黑字的写着了,要“高档、豪华”的装修,可为什么还会出现王女士所说的,装修“不高档、不豪华”的情况呢?
(采访)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宋振东:症结点主要是对于合同条款的规定不是很明确具体,主要体现在对电梯和入户门的约定,合同条款里约定是豪华电梯高速电梯,高档入户门,但是对电梯的豪华程度,已经品牌规格没有具体的约定,对入户门的品牌规格材质也没有做相应的约定。
律师认为,开发商在拟定购房合同的时候,在装修标准上有意使用“豪华、高档”这样模糊的字眼,而究竟什么才应该是“豪华、高档”的装修,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给出具体标准,此外,在选房的时候,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和豪华的样板间,让王女士认为这合同中所承诺的“豪华、高档”装修就应该是和样板间达到同样的装修水平。
(采访)购房人王女士:更加令人气愤的是什么呢,合同附件5里面,开发商竟然写宣传材料,样板间等都不作为交房的标准,仅供参考。
(采访)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宋振东:这样开发商就排除了样板间和宣传资料的效应,我们认为因为对豪华这方面的标准没有做相应的约定,实际上等同于没有约定,(记者:那对于王女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她的期望值是无法实现的。
“豪华、高档”这样的模糊字眼,可以说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惯常采用的“文字游戏”,这时候您就要注意了,一定要细化合同条款,或者索性要求开发商把样板间的装修标准,明确写进合同中去,这样一旦发生分歧,消费者才能有据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