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9月27号,央行发布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之后,各家银行关于第二套住房的界定就众说纷纭。昨天央行、银监会终于有了明确说法,规定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应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家庭的认定范围既包括配偶,也包括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同时细则首次明确,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的家庭,不论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银行申请第二套和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也被划定为了第二套住房的界定标准。通知强调,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时,也算作第二套住房。但是央行这次的政策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所以如果第一套住房办理的是商业房贷,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的话,就不受影响。
另外,通知中也强调,对于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申请第二套住房贷款时,仍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1、贷款已经还清的,再申请商业贷款,仍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2、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时,也算作第二套住房。
3、第一套住房办理的是商业房贷,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的话,就不受影响。
4、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申请第二套住房贷款时,仍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