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直有传言说,个别商业银行将放宽“第二套房贷”界定标准以争取更多市场份额,对此,人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将按照总行要求,继续执行“第二套房贷”界定标准。
(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信贷处副处长闫芳:我们将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标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放宽或者变相放宽标准,力求切实防范商业性房地产信贷风险。
2007年9月和12月,央行联合银监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了针对“第二套房贷”的信贷政策与界定标准。同时,商业银行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最终借贷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失。
(采访)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信贷处副处长闫芳:进行信息核对,如果有不符情况,将被记录征信系统,以后不能够办理信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