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国内游、港澳游、出境游,人们出门旅游购物的次数越来越多,这就免不了跨区域消费维权的问题。去年9月,天津、深圳、香港、澳门四地消协曾经联合签署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四个城市任何一地产生消费纠纷,可以直接向自己所在地消协投诉,不用千里迢迢再跑去消费地了。那么,这次跨区域维权尝试的效果如何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姜女士去年十一月份,和老伴儿报了一个旅行团。到港澳、珠海走一圈,连吃带住一个人还不到2000元,老两口觉得蛮划算。可是刚到香港,景色还没看够,就被导游拉到商场里去了。导游带着一百多人的旅游团,连逛了七八个商店,在看到一款数码相机时,老两口终于动心了。
(采访)市民姜女士:在别的店卖得贵,在我这便宜,进口的,强调1000万象素,特别清晰。一听他讲,就入迷了。
销售人员告诉姜女士,这个相机是德国原装进口的,内地根本没有卖的。如果买,还赠送一个大礼包,保修6个月。姜女士觉得3000块钱买一个1000万像素的进口相机,还挺值的,就痛快的掏钱了。可刚回天津,意外就发生了。
(采访)市民姜女士:回来后在电脑上一看那照片,觉得像素就没那么高。一个懂相机的朋友说没有,那么高的像素,也就500万像素,根本就没有1000万。
上当的姜女士虽说心里气愤,但又没有办法,总不能再坐飞机去趟香港吧,那样花的钱又能再买个相机了。后来听一位朋友说,这种跨区域的消费纠纷,天津市消协就可以帮忙解决。姜女士赶紧把相机和购物发票送到消协,果然,经过三个月的调解,香港方面的商家终于给姜女士退货了。
其实,姜女士的经历,很多出门购物的朋友都遇到过,内地消协组织与香港、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签署的“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在缩短消费者的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上,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种跨区域维权行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也面临着很多难题。
记者从天津消协了解到,在跨区域维权的过程中,消费者举证难,成为调解纠纷的一大障碍。比如说,消费者在异地购买商品后,无法向异地消协提供相关票据;还有,就是纠纷双方因为身处异地,当商品需要检验时,双方对检测机构很难达成一致等等。而且,不少商家也常常存有侥幸心理,利用外地消费者路途较远、投诉不便等因素,拖延或者拒绝解决消费纠纷。
(采访)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翔:不要盲目的购买产品,不要轻易相信经营者的宣传,所谓的无忧消费。承诺几个月包退包换,回来之后找不到投诉方,你不可能到境外去退货。
张翔告诉记者,跨区域维权的另一大难题,就在于异地维权的处理标准,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在香港或澳门的,要按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而港、澳和内地的法律体系并不一样。
(采访)南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万国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香港那边主要是反对商业欺诈,只要商家和买家建立合约就可以,没有类似内地“三包”这样的强制政策,不同的商家有不同的保证。
据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涉及到港、澳或者其他跨区域投诉,工作人员只能通过长途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与对方进行联系,投诉商品的发票、维修规定等问题都需要核实,这都需要较大的人力和物力支出。而且,港、澳、深、津四地签署的维权协议,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约束力,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
(采访)南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万国华:这种协议只是君子协定联盟性质,怎样保障有效的实施比较困难,还需要完善。
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方式,跨区域消费维权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欧盟委员会在2007年2月份,就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绿皮书,协调由各成员国“欧洲消费者中心”组成的服务网络,并对其提供资金支持,打击跨国欺诈为,并为消费者提供集体救助。在中国,虽然跨区域维权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有力的措施保障,但我们还是欣喜的看到,在中国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上,我们还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就在港澳与内地签署跨区域维权合作协议后,去年底,北京、天津、重庆等15个旅游城市也成立了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合作体,推动内地的跨区域维权。 |